尊敬的代理:
您好!
接香港DH通知,为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能顺畅安排清关以及派送,即日起,不论寄往的目的地国家,如收件方为私人的货物,随货资料需提供收件人有效的手机号码(建议发票清晰申报“Mobile NO:**********”)。
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我司交货服务商前不予审查,如因当地无法联系收件人协助清关或派送,可能造成货件延误或被当地海关强制退件或销毁货物等情况,退件将不给予提前通知收发件人,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发件人承担,请知悉!
凯丰辉国际物流
2016-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