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代理:
您们好!
接菲律宾海关通知,进口菲律宾的流程将作出如下变化:
一、正式清关流程:
凡价值超过USD500或重量不低于100KG的货物,均需要走正式清关流程进口菲律宾。进口方在进口货物前,必须向Bureau of Customs Account Management Office (AMO) 部门进行申请,第三方进口公司须出具进口方的授权方能进行代理清关。如收件人无法出具相关证明,服务商将无法安排清关。
如清关放行,收件方须立即支付关税及增值税。关税到付的货物在关税产生后,不允许申请关税预付。如有关税预付的货物,需要在运单以及发票上注明。
二、非正式清关流程:
申报价值低于USD500或重量低于100KG的货物,可走快件清关流程。进口方无需向Bureau of Customs Account Management Office (AMO)提出申请。 凡是以公司名义进口的货物,均需要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随货,不接受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发票上必须有货物的详尽描述,否则海关有权将相关货物进行开箱查验,届时将出现清关延误。
三、温馨提示:
1.磁碟Diskettes/CD/DVD/USB/硬盘驱动器Hard Disk Drives等产品须提交至OMB (Optical Media Board) 部门进行清关,请在货物出口前,确保进口方具备相应清关能力;
2.手机/机械类产品/电子产品(包括服务器)/通讯设备或相关备件/数据传输设备等产品在进口菲律宾时,须提交至NTC (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进行清关。进口方在货物抵达海关前,须提交相关进口许可,否则海关将对进口方处以高额罚金。
客户在交货后,我司将默认货物已符合相关进口要求并不再对货物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如因货件或文件抑或进口方未能按照上述通知安排清关进口,造成清关延误,弃件,充公,退回发件地的,责任和费用将全部由寄件人承担。
凯丰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16-09-23